消防樓梯制作要求是什么用作丁、戊類廠房內第二安全出口的樓梯可采用金屬梯,但其凈寬度不應小于0。9m,傾斜角度不應大于45°。丁、戊類高層廠房,當每層工作平臺人數不超過2人且各層工作平臺上同時生產人數總和不超過10人時,可采用敞開樓梯,或采用凈寬度不小于0。9m、傾斜角度小于等于60°的金屬梯兼作疏散梯。
疏散樓梯間的一般要求:樓梯間內不應敷設或穿越甲、乙、丙類液體的管道。公共建筑的樓梯間內不應敷設或穿越可燃氣體管道。居住建筑的樓梯間內不宜敷設或穿越可燃氣體管道,不宜設置可燃氣體計量表;當必須設置時,應采用金屬配管和設置切斷氣源的裝置等保護措施。疏散用樓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階梯不宜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。必須采用時,踏步上、下兩級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應大于10°,且每級離扶手250mm處的踏步深度不應小于220mm。
疏散樓梯間的一般要求:除住宅建筑套內的自用樓梯外,地下、半地下室與地上層不應共用樓梯間,必須共用樓梯間時,在首層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。00h的不燃燒體隔墻和乙級防火門將地下、半地下部分與地上部分的連通部位完全分隔,并應有明顯標志。封閉樓梯間指設有能阻擋煙氣的雙向彈簧門或乙級防火門的樓梯間。封閉樓梯間有墻和門與走道分隔,比敞開樓梯間安全。但因其只設有一道門,在火災情況下人員進行疏散時難以保證不使煙氣進入樓梯間,所以,對封閉樓梯間的使用范圍應加以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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